租房人子女可就近入学、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增加、出租住房税收有优惠……广州将推出16条措施,全力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7月17日,记者从广州市政府官网获悉,为稳定房地产市场合理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明确,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即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这意味着,以后在广州租房,租房人子女可就近入学。
除此之外,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将增加。《工作方案》提出,职工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和发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月提取***限额由原来的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30%,提高至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40%。
此外,广州将划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为了满足新增住房需求,《工作方案》还通过“供”“改”两个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工作方案》提出,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实施一定条件下的竞自持租赁住房面积等灵活竞价方式;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造为租赁住房,并执行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标准;允许按照住宅设计规范改造住房后出租,原**设计的“卧室”“起居室”为*小出租单位。《工作方案》明确了“商改住”的审批部门,规范了“住改住”行为准则,增加了住房供应量的同时,也照顾到了房屋安全性能。
在发展现代租赁产业方面,《工作方案》主要通过“培育”“规范”的方式。如扶持住房租赁企业,鼓励供应主体多元化;发展“城中村”现代租赁服务业,鼓励住房租赁企业等参与老旧社区、城中村等租赁住房微改造;发展既有建筑现代服务业,鼓励开展“管家式”服务;建设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确保市场的供需信息、交易规则和信用信息透明;指导成立广州房地产租赁协会,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房屋租赁日常管理,强化行业自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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