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房地产违法违规问题的追究处理上,有一个共同现象,就是违法违规的多,受到法律追究的少。这样的后果,自然助长了违法违规建房卖房的胆量气量。在房地产健康发展问题上,必须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必究,没有谁可以例外,也没有哪个行业、部门或组织能够心怀侥幸或怀抱特权。否则,一些城市房地产发展中的乱象将复制推广到广袤的农村土地上,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春节前后闹得沸沸扬扬的河北三河市燕郊镇部分小区房屋无法进行不动产登记事件,*近有了明确结果。按照三河市政府通告,所有依法获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业主,可直接持证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这一结果,对无过错的购房者而言,总算还满意;对地方政府而言,避免了事件进一步发酵升温,无疑也是个赢家。不过,对庞大的国内房地产市场来说,如果不见事后的追究与惩罚,这样的结果则意味着对房地产违规越矩又一次网开一面,是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一剂毒药。
从近些年房地产市场的违法违规现象来看,无论此次暴露的燕郊房产难落宗事件,还是其他地方屡有发生的房地产**事件,都有一些共同特征。起始阶段,通常是开发商想方设法争取、“勾兑”,极力为不合法、不合规住宅开发寻找“良民”身份;主管部门对住宅开发是否合规其实心中有数,但心照不宣,甚至出谋划策、腾挪转换;地方政府出于发展需要、财政需要,或默许,或睁眼闭眼造成监管缺失,甚或鼓励相关部门为不合规房产开绿灯。
以燕郊为例,这么多房子建在工业用地上,甚至建在农地上,但业主居然拿到了《房屋所有权证》。如果不是业主在房屋买卖交易需要进行新的不动产登记时发现问题,还不知啥时揭开面纱。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必须有建设用地**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俗称的“五证”,其中,用地**许可即土地使用性质在办证的每个环节都需要,同时“五证”环环相扣,一个环节有问题就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可居然,人家就办了证。这么大的“工程”,几个开发商就能拿下来,你信吗?
在对房地产违法违规问题的追究处理上,有一个共同现象,就是违法违规的多,受到法律追究的少。问题暴露通常以业主**开始,多数是业主付了房钱,甚至入住新居,但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像燕郊这样办了房产证后才知不合法的颇为罕见。矛盾闹大了,地方被迫出面,有的像燕郊这样快刀斩乱麻,先办手续让房子合法再说;有的象征性地或酌情让开发商补交些罚款,*终原先不合法、不合规的房子堂而皇之地入室转正,形成开发商“绑架”政府、房子“绑架”地方的表象。
违法必究是准则,但在手握“重器”的房地产面前似乎成了例外。“例外”的原因,其实都用不着深究。在房地产就是支柱产业的年代,从开发商、监管部门到政府,大家都是地方经济发展的“战友”,能让房地产真正受罚吗?所以,在燕郊这样的事件中,能够尽快平息舆论就是**的了。但这样的后果,会助长违法违规建房卖房的胆量气量。就拿早在10多年前就不断打击的“小产权房”来说,可现在现实是,没有几个城市周边不长出“小产权房”的。一句话,违法必究不动真格,结果就是撑死胆大的。
眼下,房地产市场又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时刻。一方面,大中城市房地产市场需要更加稳健有序;另一方面,新型城镇化和现代农业发展给房地产带来新的机遇,一些人闻风而动、先期**,也有一些人或许揣着“重器”逻辑,要打农民宅基地、农业规模化经营附属设施用地、村庄整治、农村三产融合用地的“歪主意”。因此,在房地产健康发展问题上,必须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必究,没有谁可以例外,也没有哪个行业、部门或组织能够心怀侥幸或怀抱特权。否则,一些城市房地产发展中的乱象将复制推广到广袤的农村土地上,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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