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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法尚未形成完整草案 年内恐难出台

来源:华夏时报作者:张智2017-02-20 11:22反馈/举报

    记者获悉,《房地产税法》草案目前仍在起草中,年内出台并执行的可能性不大。

    日前,国务院《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出台实施,其中明确提到“支持各地区在房地产税、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在“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基调奠定后,这样的表态,将房地产税再次推进民众视线中。

    而这已经不是房地产税**次备受瞩目了。

    去年5月25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已经将房地产税法列入了**类的立法项目。在贾康看来,房地产税立法已经排在立法**的“**阵营”。

    不过,《华夏时报》记者获悉,《房地产税法》草案目前仍在起草中,年内出台并执行的可能性不大。“要想征税,先要立法,新税种的设立、税法的制定等都必须经过法律程序。即使《房地产税法》能列入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快也要在2018年才能开始施行。”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施正文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年内难出台

    2013年,官方正式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步伐”。2015年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中,房地产税法被列入了**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

    和之前已经试点的房产税有所不同,在我国的现行税制体系中,并没有房地产税这一税种。房产税开征于1986年,仅适用于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性房地产,对个人住房则实行免税,因此对百姓生活基本没有影响。相较房产税而言,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此前表示,房地产税改革要把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起来,已确定无疑。这则意味着,房产税将增加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负,而且是以房地产的评估值为征税基础,其他诸如土地增值税、契税等暂不纳入。

    不过,《华夏时报》记者获悉,目前房地产税法尚没有形成完整草案上报。在草案上报之后,经由全国人大一审二审,同时还要公布草案听取民众意见,这些都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在中国财税法学会秘书长周序中看来,这个程序很难在年内走完,更谈不上实施。

    “事实上,房地产税立法还有一些疑难问题没有解决,比如说房地产税和土地出让金之间的关系,如果同时收取,存在重复征税的情况,还有农村宅基地是否收取房地产税等问题,都没有明确说法,但这些都是必须解决的问题。”周序中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实际上,房地产税的征收方式跟西方有实质上的区别。*主要的原因是中国土地国有,实际上是“租”给房主使用的,而西方的房主则拥有土地产权。

    按照上海试点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按人均计算,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进行房产税征收。比如一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的住房面积共计180平方米,刚好人均60平方米,现又新购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总价100万,那么其一年应缴房产税4200元左右。

    不过,这套方案落实到房地产税身上,或许会有所变化。

    据了解,房地产税法从通过到实施应该会有一个过渡阶段,从而让社会对法律有充分的认知、了解和准备。立法通过后并不意味着就会在全国马上开征。由于房地产税是典型的地方税,何时开征会授权地方政府自己决定,并不是在某个时间全国一起征收,各个地方可以差别化。

    “房地产税一旦开征,将对过热的房地产市场,特别是对投资性需求形成极大的抑制。由于房地产税是对存量房进行征税,因此它落地之后,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抑制房地产投机和房价的上涨,并倒逼一些存量房流入市场,让房价有所下挫,对投资客形成一定的打击、对整个楼市的健康稳定发展有益是其**的两个意义。”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

    不过,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长安看来,决定房价的因素有多种多样。其中包括货币超发,不关住货币发行的阀门,想要遏制房价是很困难的。此外,土地供给的垄断是导致房价上涨的又一推力。由于财政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地方政府都存在着人为限制土地供给的政策,造成了多数城市土地的严重供不应求,而这也成了房价刚性上涨动力强劲、下跌意愿不足的强大支撑。同时,投资渠道狭窄,实体经济疲软,也引发了大量社会资本涌入房地产领域,投机之风盛行。

    渐行渐近

    不管是否很快开征,房地产税的相关准备一直都在陆续进行中。

    在施正文看来,房地产税征收的一个重要障碍就是不动产登记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长期以来,登记制度不统一以及房屋、土地产权种类较多、制度较为混乱,为房地产税全面推开带来了较大阻碍。不动产统一登记一旦完成,就意味着国内有了一套独立的、全国联网的不动产登记系统和制度,这也将是以后开征房地产税的基础。

    不过,这个难题已经进入***阶段。

    “2017年将大力推进不动产登记平台的接入,全国335个地市州盟和2854个县市区旗要全部接入***信息平台,80%以上的市县要完成存量数据整合入库,并向省和部汇交数据。”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此前表示。

    不过,在宋清辉看来,仓促开征房地产税,非但不能有效打击投机者,反而会误伤具有正常购房需求的群体。“从实际情况考虑,我国现在征收房地产税时机还不成熟,因此房地产税等政策出台后也不会很快见效。此外,因为房地产税牵涉利益甚众、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不可能在一两年内解决掉。”

    另外,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的思路是出台房产税,同时合并其他税费。然而,近几年关于房地产税的改革,却在合并或者取消其他的税费上面不明确。如果房产税的改革只是增加一个新的税种,这意味着在已经很重的房地产税收上再加税。

    “如果只是为了增加地方收入二手房地产税,而不切实解决这些存在的问题,我觉得这部法律就不应该出台。”周序中表示。

    在**行政学院教授冯俏彬看来,房地产税除了是配套房地产调控的重要手段之外,同时也是各方公认的未来地方税的主体税种。针对当前经济下行、深化改革上热下冷的局面,关键问题还在于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以形成对地方的良好激励。

    (申明:本文为转载,仅为更好地传播信息,别无他用,如涉及侵权,请尽快与我们联系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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