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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2月1日施行 广告禁止承诺**

来源:北京日报作者:admin2016-01-05 11:17反馈/举报

    基于现在房地产商都喜爱用**工商总局日前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规定中明确,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这样的规定会对于贵港市民的购房带来哪些影响吗?

    售楼不能“捆绑”名校和户口

    将楼盘与名校“捆绑销售”是开发商常用的招数之一。为了孩子的教育着想,家长往往会狠心接受比周边高出一截的房价。但在实际情况中,不少家长遭遇了“伪**房”,距离名校虽近却进不了名校,或者买房之初广告里承诺的配建名校始终不见踪影。

    几乎每家开发商铺天盖地的广告上都声称“买房能上市重点学校”,把楼盘周围的学校作为一个极大的噱头来宣传,学校的知名度让爱子心切的家长们心甘情愿的花上比周边楼盘每平方米要高出数百元的房价去购买所谓的**房,毅然决然加入排队买房的大军,甚至不惜降低生活质量舍大房租小房。

    从2月1日开始,除了不能出现与升学有关的内容,房地产广告中也不能再出现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等承诺。事实上,很多消费者购房看中的都是其未来升值潜力,**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无疑会令房子加分。所以开发商都喜欢抓住这些配套或**作为卖点,广告宣传上也多以此作为广告热点,以达到楼盘热销的效果。新规明确指出,不得对**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项目示意图需用恰当比例

    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标示项目位置,也是房地产广告中禁用的内容之一。通俗说,楼盘广告中经常出现的“毗邻奥森”、“距国贸仅30**”之类含糊不清的描述,将被禁止,以避免引起购房人的误解。

    大家在买房过程中对此深有体会。“广告的水分太大了”,虽然贵港的交通不像大城市一样的拥挤不堪,但大家都会选择交通顺畅便利的地段。开发商总是出行的路程所用时间过分夸大,“广告说离民族公园仅10**”这恐怕得是在路上一辆车小电驴一路狂飙的情况下才能办到的吧。实际上,30**还没挤上公交车呢。”这类表述误导性太强了。

    按理说,开发商标出楼盘地理位置,能让消费者更方便地了解是否满足自己购房的需求。但开发商往往用简单示意图来标示,比例严重失当。。对此,新规中明确,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

    广告价格需明示有效期限

    新规还规定,房地产广告中提到面积时,应当标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且不能有升值或者投资**的承诺。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的内容,也属于禁止之列。此外,广告中如果提到了价格,应当清楚标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并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业内人士分析,这些新规有助于消费者买房时做出理性抉择,禁用的这些宣传语比较容易误导消费者。而实际上,卖房时承诺的很多卖点在项目竣工之后未必能够兑现,往往造成纠纷、投诉,甚至上升到法律诉讼层面。他认为,即将实施的房地产广告新规主要会影响新建商品房的宣传,能否严格落实更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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