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江悦府经济适用住房第 一期销售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桂政发〔2009〕22号)、《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贵政发〔2011〕24号)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销售西江悦府第 一期经济适用住房,具体事项如下:
一、房源情况
西江悦府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位于贵港市港北区狮岭路382号, 由广西贵港新景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5栋。本次销售的一期房源为8、9、10栋的608套住房。
二、销售价格
住房预售上限价为4088元/平方米。住房zui终销售价格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项目建设、管理成本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zui终销售价格不高于预售上限价。
三、购买条件
本项目各期次销售的住房按照以下先后顺序供应:第 一类为满足符合《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购条件的人员。第二类为符合《贵港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准入条件的人员。第三类为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部门核定为高层次和创新创业人才且在贵港城区无产权型住房的人员。
四、购买申请受理期限及地点
(一)申购期限
本期房源购买申请受理期限为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月13日。
(二)受理地点
申购人到西江悦府接待中心(贵港市港北区狮岭路400号)领取填写《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表格和所需材料清单详见附件,也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或市住建局微信公众号下载)
五、资格审核
申购材料由社区、街道办、民政部门、住房保障部门按规定逐级进行审核。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将申请家庭基本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住建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经公示有异议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无投诉或者经调查、核实异议内容不实的,市住房保障部门签署可以购买的核查意见,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发放《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不符合申购条件的,发放《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审查结果通知书》,说明不符合申购条件的理由。
五、咨询电话
西江悦府接待中心:0775-4368838
贵港市住房保障中心:0775-592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