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确保我区行政区域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全员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入尽入。有关部门已发布了2022年贵港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具体信息如下:
招生对象
截止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名期间户籍在港北区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含残疾儿童、少年)。
①小学: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港北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含残疾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②初中:具有港北区城区户籍的2022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计划及范围
按照各片区学校布局、招生容量,依据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合理划定各学校招生范围。
招生原则
①依法依规原则。坚持以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为依据,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坚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坚持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均衡发展教育服务体系,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②免试就近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辖区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划片免试就近入学。
③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原则。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妥善安排随迁子女入学;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属地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警、贵港市支援重大疫情或事件一线医疗队员、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招商引资企业高管人员、港澳台同胞等各类优抚对象的子女以及寄住或寄养在中心城区的农村孤儿(凭民政部门证明),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④公民同招原则。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港北区统一管理,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学籍注册”。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考试、测评及竞赛等形式进行选拔性招生。
⑤均衡发展的原则。严格控制班额,原则上按照**规定标准班额(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56人及以上)。严格规范编班程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学校编班过程邀请家长、社区代表等参加,接受各方监督。
⑥全面公开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港北区小学招生划分
港南区招生划分
港北区中学招生划分
港南区中学招生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