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战略,普及全民健身运动,促进全民健身更高水平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桂政发〔2021〕46号)精神,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开展“运动之城˙休闲之都”建设,为加快建成珠江—西江经济带核心港口城市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城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2名;建有体育公园(体育综合体)18个以上、全民健身中心70个以上、健身步道700公里以上;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达到1块以上。建成城镇社区“15**健身圈”,促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建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惠及城乡、具有贵港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指导各县(市、区)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加大组织保障力度,夯实基层体育工作基础,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对全民健身的满意度及全民健身活动对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力争创建1个模范县(市、区)。
(二)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会同相关部门编制《贵港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重点推进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多功能运动场、社会足球场、健身步道、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力争实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全覆盖的目标。县(市、区)建有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馆、田径场、游泳馆(池)、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城区建有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馆(池)、体育公园、健身步道;乡镇建有灯光篮球场、小型全民健身广场;街道建有小型全民健身广场、多功能运动场;行政村建有室外篮球场、室外乒乓球场;社区建有多功能运动场地、健身路径。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探索以租赁方式供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建设。持续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完善绩效评价及资金补助政策。鼓励创建具备体育健身功能的乡村休闲区和景区,助力乡村振兴。加强户外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在郁江沿岸建设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建设龙舟、垂钓等水上健身休闲运动项目设施;在西山、北帝山、平天山等主要景区建设登山步道、攀岩、拓展等运动场地。持续推进社会足球场地建设专项行动。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冬季项目运动场地。
(三)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倡导“绿色生态运动就在贵港”和“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理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传统与新兴并举方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持续举办新年登高、全民健身日、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等主题活动。举办运动项目业余联赛,制定并推广体育运动业余等级评定标准,推进建成市、县两级体育赛事活动网络。在全市持续打造“一县一品”“一县多品”系列体育赛事活动,鼓励各县(市、区)利用当地特色优势和自然资源禀赋,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办好“壮族三月三˙民族体育炫”、体育节、全民健身运动会、生态马拉松系列赛、城乡篮球赛、城乡气排球赛、龙舟系列赛等赛事活动。打造桂平(西山泉)、平南(北帝山)、港北(平天山)等3个户外运动核心区域,开展骑行、徒步、登山、攀岩、游泳、漂流、汽车露营等户外休闲赛事和活动。
(四)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落实国民体质监测、**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率,发挥其在组织体育赛事活动、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推广普及健身项目等方面的作用。组织科学健身指导宣讲展演团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乡村为群众科学健身进行指导,推广居家健身模式。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推广工间操制度,鼓励举办行业系统和单位运动会以及单项比赛,开展太极拳、健身气功、广播体操等公益教学活动。大力倡导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平台,组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持续开展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基层活动及相关线上线下志愿服务,推出具有贵港特色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项目,打造贵港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
(五)健全体育健身组织服务体系。完善以各县(市、区)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实现体育总会在市、县两级全覆盖,鼓励体育总会向乡镇(街道)延伸,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行政村(社区)。发挥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和体育健身站点在体育服务和健身指导方面的作用。加大政府购买社会体育服务力度,鼓励出台相关政策,建立市、县各类体育社会组织数据库和动态管理机制。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等级评定,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和参与人次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
(六)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加大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农民工和妇女等重点人群的健身指导力度,鼓励重点人群参与体育赛事和健身活动,提供适合相关人群健身的公共体育设施及服务,提升社区公共体育设施适老化、适幼化水平。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鼓励各类学校成立体育项目青少年兴趣小组、学生社团和俱乐部,组织开展体育夏令营、冬令营等活动。建设完善老年人体育协会、门球协会、广场舞协会等单项体育协会网络,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赛事活动。完善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活动。
(七)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健全体育产业体系,将体育产业纳入自治区“一核多极,一轴两翼”体育产业空间布局。大力发展以桂平木乐为核心的体育服装制造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提升品牌影响力。加快推进九凌湖、广西贵港工业学院(筹)两大足球基地配套设施建设,打造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足球冬训基地。重点打造桂平(西山泉)、平南(北帝山)、港北(平天山)等3个山地户外运动产业。加快培育一批能提供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体育旅游、场馆服务等服务型企业,塑造一批体育旅游高端品牌赛事(活动)。强化体育行政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的合作,拓宽体育企业融资渠道。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打造体育产业孵化平台,支持各类体育市场主体健康成长。
(八)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深化体教融合。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推进落实青少年每人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目标。支持体育社会组织进校园,建立和培育学校体育项目代表队。开展民族传统体育进校园活动,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教育模式,创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立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推动各县(市、区)每年举办县级中小学生运动会和体育项目联赛。推动体卫(医)融合。建立体卫(医)融合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县级体卫(医)融合健康服务机构全覆盖。加强运动防护师、运动营养师等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为城乡居民提供运动健康指导服务,发挥全民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进体旅融合。通过普及推广山地户外、航空、水上、马拉松、自行车、汽车摩托车等户外运动项目,建设完善相关设施,拓展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依托贵港特色资源,鼓励各县(市、区)打造具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和示范基地,建设体育旅游示范区。
(九)传承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统筹**和基础性及应用性研究。推广普及花炮、珍珠球、蹴球、毽球、龙舟、独竹漂、秋千、投绣球、射弩、陀螺、高脚竞速、板鞋竞速、民族武术、民族健身操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和场地设施建设。组织参加第十五届广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产业,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文化旅游的深度融合。大力培养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支持各类学校开展少数民族传统项目教学和展示活动。
(十)加强体育对外交流。加快贵港(东盟)拳击比赛基地项目建设,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共同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推动武术、龙舟、围棋、健身气功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走出去”,鼓励支持与区内外友好城市进行全民健身交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举办一系列自治区级重大赛事。力争打造面向国际特别是面向东盟的重要区域赛事中心,增强体育赛事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
(十一)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繁荣体育文化,将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同坚定文化自信相结合,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推广普及科学健身运动预防和促进疾病康复的知识和方法,依托各类媒介宣传健身文化;探索建立完善科学运动积分体系,向**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达标者颁发证书,鼓励向群众发放体育消费券。讲好群众健身故事,每年宣传一批群众身边的健身健康模范人物、家庭、组织,营造健康文明的全民健身社会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各级人民政府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出台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将全民健身空间用地统筹纳入国土空间**和年度用地计划,并对其优先保障。鼓励地方财政加大体育事业投入力度,重点用于全民健身工作。
(二)壮大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作用。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技研发、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培养供给。畅通各类培养渠道,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加大对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者的培训力度,搭建全民健身线上培训和交流平台,形成多元化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评价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指导群众健身的教练员职称评定工作。
(三)加强全民健身安全保障。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加强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执行“一赛事一方案”制度。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坚持防控为先、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四)提供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结合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身大数据采集体系,支持健康科技发展,加快全民健身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进度。引导线上体育锻炼智能产品在全民健身方面的推广运用。建设市、县两级全民健身服务平台和公共体育设施电子地图,提供健身设施查询预定、体育赛事活动和培训报名、健身指导等服务,逐步形成信息发布及时、服务获取便捷、信息反馈高效的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机制。
(五)强化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本计划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做好年度数据收集、统计和分析工作。市、县两级要建立完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监督与检查制度,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做好2025年本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效果全面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