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区发展和**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贵港市港南区人 民医院城区分院项目(**)行政、后勤楼等附属用房初步设计的请示》(港南发改报〔2021〕32号)收悉。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广西昇合工程设计**有限**审查并出具评审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贵港市港南区人 民医院城区分院项目(**)行政、后勤楼等附属用房工程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符合有关设计规范,基本达到初步设计深度要求,原则同意该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代码:2110-450803-04-01-788415。
三、项目建设单位:贵港市港南区卫生健康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贵港市西南大道与江二路交汇处西北角。
五、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8058.50平方米,主要建设行政、科研、体检用房3386.46平方米,后勤楼3557.48平方米,高压氧舱484.00平方米,污水处理站101.08平方米,洗衣房397.8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117.60平方米,1#门卫室14.08平方米;配套建设大门、围墙、连廊、道路、铺装、标识标志、绿化、给排水、变配电等工程。
六、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项目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以及环保与节能等工程的设计方案。主要工程设计方案:
(一)总平面
本项目布置在场地东南角及西北角,其中,东南角地块主要布置行政、科研、体检用房及非机动车停车场;西北角地块由北向南依次主要布置洗衣房、高压氧舱、后勤楼,垃圾回收站及污水处理站分别位于洗衣房、高压氧舱西侧;洗衣房,高压氧舱,后勤楼,行政、科研、体检用房通过连廊与住院楼(在建)连接。
(二)建筑设计
1.行政、科研、体检用房
建筑为地上4层,主体高度17.7米,其中:一层层高5.4米;二层层高4.5米,三至四每层高3.9米。 一层主要布置体检中心、科教中心、示教室等;二层主要布置护理部、医务科、财务科、后勤科等用房;三层为医院管理用房;四层为会议室。
2.后勤楼
建筑为地上4层(局部2层),主体高度17.7米,其中:一层层高5.4米;二层层高4.5米,三至四每层高3.9米。一层布置厨房和餐厅,二层布置药物库房、信息科灾备机房、信息科用房等;三层布置医用耗材仓库、后勤物资仓库、设备维修室等;四层布置病案库房、检查室等。
3.高压氧舱
建筑为地上1层,建筑高度6.4米,主要设置空压机房、氧舱大厅、主机房、空压机房、抢救室常压吸氧间等。
4.污水处理站、洗衣房、垃圾收集站。
各建筑均为地上1层,层高均为5.4米。
(三)结构设计
项目各单体建筑设计使用年限均为50年,结构安全等级均为二级;各建筑均采用框架结构;高压氧舱框架抗震等级为**,其余建筑框架抗震等级为四级;高压氧舱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按7度采取抗震措施;其他建筑均为标准设防类,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按6度采取抗震措施;各单体建筑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均采用**基础;各建筑耐火等级均为二级。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8180.7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293.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14.26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517.01万元,建设期利息347.78万元),基本预备费373.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专项债券及业主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