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乡村旅游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巨大,但乡村旅游业的发展与贵港经济社会水平有一定差距,特别是乡村旅游产品供给难以满足游客日益提高的旅游需求。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三地两带一中心”文化旅游发展布局和文化旅游强区建设,进一步明确今后三年贵港市乡村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推动乡村旅游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致富中发挥更大地作用,成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制定印发《贵港市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1-2023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
发展目标
2021年—2023年,培育打造15个特色农家乐、30个特色旅游民宿、20个乡村旅游示范点、15个乡村旅游重点村、5个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全市四星级(含)以上乡村旅游区(农家乐)总量力争达到30个;新研发富有乡村特色的15个(类)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新开发打造15个(类)乡村特色旅游美食,培育5条以上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到2023年,乡村旅游业态产品更加丰富,服务品质显著提升,游客满意度大幅提高,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年接待人数达到1500万人次,乡村旅游年总消费达到200亿元。
重点任务
(一)优化空间布局。结合城乡发展布局、生态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依托中心城市、核心景区集聚优势发展乡村,深度挖掘农村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升级现有农村地区旅游景区景点,连点成线、结线成面,重点打造文旅桂平乡村旅游集聚带、乐游平南乡村旅游集聚带、生态港北乡村旅游集聚区、休闲港南乡村旅游集聚区、荷美覃塘乡村旅游集聚区,推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乡村旅游品牌。〔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文旅投集团〕
(二)打造特色品牌。各县(市、区)要依托当地区位条件、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按照“一村一品”原则,开发不同类型、多样化的乡村旅游产品,满足不同层次旅游市场的需求,以户带村、以村带乡(镇),加快形成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的乡村旅游产业集群,重点实施“五个一批”工程:
1.培育打造一批特色农家乐。立足贵港本地客源市场和周边两小时客源市场,挖掘城市居民休闲消费新特点,在城郊范围内选点布局,培育创建一批符合乡村旅游市场需求,以文化底蕴、田园景观、农事体验、特色餐饮为依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特色农家乐。2021年培育打造特色农家乐不少于5个,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个;到2023年,培育打造特色农家乐不少于15个,每个县(市、区)不少于3个。〔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商务局、文旅投集团〕
2.培育打造一批特色旅游民宿。深入挖掘贵港本土特色,以历史文化、乡村自然风光和淳朴的农耕生活为依托,大力培育生态、健康、人文、精致的乡村旅游民宿,培育打造一批以“田园”“生态”“乡愁”为主题的特色旅游民宿。2021年培育打造特色旅游民宿不少于10个;到2023年培育打造的特色旅游民宿不少于30个。桂平市、平南县分别每年打造不少于3个特色旅游民宿,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分别每年打造不少于2个特色旅游民宿。〔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管理局、商务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文旅投集团〕
3.培育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示范点。依托贵港资源特点,加强乡村旅游与农业、水利、林业、教育、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业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大力培育创建一批主题特色鲜明、业态丰富多样、示范带动性强的乡村旅游示范点。2021年培育打造的乡村旅游示范点不少于5个,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个;到2023年,培育打造的乡村旅游示范点不少于20个,每个县(市、区)不少于4个。〔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委、民政局、教育局、文旅投集团〕
(1)培育打造农业旅游示范点。依托独特区位优势和良好农业基础,整合富硒优势产业资源,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利用农业景观和农村空间吸引拓展农业旅游功能,发展田园农业游、乡土文化游、休闲农庄游、休闲垂钓游等,鼓励发展具有本土特色的创意农业,推动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田园综合体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2)培育打造森林旅游示范点。发挥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示范带动作用,适度、有序开发森林观光、森林度假、森林探险、森林运动、森林康养等产品,挖掘森林生态文化,优化森林康养环境,丰富森林旅游体验,完善森林旅游基础设施,开发森林旅游精品线路,推动森林人家、森林庄园等建设。(3)培育打造水利旅游示范点。充分利用丰富的江河湖泊、水库等水资源,在确保用水和水利工程设施安全和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加强水生态修复区域水上观光、休闲、娱乐、运动、文化展演等旅游项目建设,拓展旅游功能,建设美丽幸福河湖,打造水利风景区等乡村旅游产品。(4)培育打造康养旅游示范点。发展壮大乡村健康旅游产业,依托中医药、壮瑶医药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依托乡村体育赛事打造运动健康旅游产品,推动健康医疗机构与乡村旅游机构深度融合,鼓励有条件的乡村旅游景区建设康养中心、健康管理中心等,推动壮瑶医药文化主题园、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5)培育打造研学旅游示范点。依托乡村红色文化,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红色文化体验、红色培训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研学旅游,发展以团队拓展、国防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营地研学旅游;依托少数民族文化、非遗文化以及文博院馆等,打造以文化遗产研习、文化艺术体验为主要内容的文化研学旅游;依托喀斯特和丹霞地貌、生物景观、自然保护地等,开发以生态知识科普为主要内容的研学旅游。推动研学教育基地建设。(6)支持并鼓励深入挖掘各类旅游资源,整合力量,创建复合型乡村旅游示范点。
4.培育打造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以乡村风貌提升建设为抓手,挖掘乡村旅游资源,利用古村古街古建,突出乡风民俗乡愁,红色旅游传承,在村庄**设计上融入旅游元素,按照乡村风貌景区化的建设标准,培育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生态宜居、文化传承、网红打卡的乡村旅游重点村。2021年培育打造的乡村旅游重点村不少于5个,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个;到2023年,培育打造的乡村旅游重点村不少于15个,每个县(市、区)不少于3个。〔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乡村振兴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文旅投集团〕
5.培育打造一批乡村旅游重点镇(乡)。依托文化旅游资源打造体验性乡村旅游目的地,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为特色主导产业,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培育打造一批产业兴旺、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重点镇(乡)。2021年培育打造的乡村旅游重点镇(乡)不少于1个;到2023年,培育打造的乡村旅游重点镇(乡)不少于5个,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个。〔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乡村振兴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三)完善基础设施。按照乡村环境景区化标准,加快推进乡村旅游景区景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完善通往乡村旅游点的基础路网,优先解决交通干道、重点旅游景区到乡村旅游点的道路交通,按“四好农村路”标准整治旅游道路沿线环境风貌,主要乡村旅游点开通乡村旅游直通车;旅游道路沿线建设完善停车场、旅游厕所、旅游咨询服务点、观景台、旅游驿站、汽车旅游营地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各类道路旅游交通标识标牌设置,健全乡村旅游信息导向系统,提升旅游导览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文旅投集团,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发展乡村旅游美食。深入挖掘贵港富硒美食,创新发展具有鲜明贵港特色的乡村特色美食和小吃,开发地方特色农产品菜谱,丰富和提升餐饮文化内涵,培育推出一批贵港特色餐饮品牌,提升旅游餐饮服务水平,扶持特色小吃、农家菜产业做大做强。持续每年举办一届“寻味荷城”美食评选活动,开展农家名品名菜、农家特色小吃、小吃名店评选等活动,加大特色小吃推介力度。制作旅游美食地图,推出“荷城”风味“必点菜”和“荷城”小吃系列。每个县(市、区)建设至少1条特色餐饮街区、打造一桌地方特色菜,推广3—5个乡村特色美食品种。〔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文旅投集团〕
(五)开发特色旅游商品。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立足本地传统文化和产业优势,强化乡村旅游商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开发打造贵港特色文化创意产品和特色旅游商品,满足不同层次旅游市场的需求。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注重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与艺术文化交融,开发系列文创产品;鼓励建设集文创商店、特色书店、旅游商品等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地;开展乡村旅游商品进商场、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站、旅游集散中心、景区、酒店、乡村旅游点、线上销售行动,拓展乡村旅游商品销售渠道。到2023年,新开发15个(类)乡村旅游文创产品、特色旅游商品,培育10家旅游商品生产、销售企业,培育10个旅游商品购物示范点铺(街区)。〔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二轻联社、文旅投集团〕
(六)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动乡村地区文化禀赋、农业资源与旅游要素有机结合,以传统文化为魂,以美丽田园为韵,以生态农业为基,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做精做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景区景点,以点穿线、连线成面,优化乡村旅游产品供给,推出一批旅游观光、乡村美食、研学教育、休闲体验、农产品购物等功能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线路。重点培育打造乡村休闲度假之旅、乡村生活体验之旅、乡村民俗文化体验之旅、乡村康养度假之旅、乡村研学之旅等五大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农业农村局、文旅投集团,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加强乡村旅游宣传推广。积极开拓周边、**“双周”市场,设计**乡村旅游产品线路和营销主题,推出“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宣传,推动乡村旅游节庆活动常态化,促进以节促销、以节促旅和以节富民;以营销为目的,以新媒体为主阵地,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挖掘并满足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短途休闲度假游需求。开展乡村旅游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活动,积极推行职工疗养乡村游和乡村研学游;鼓励旅游企业参与乡村旅游市场开发,积极开展区域合作,推出系列互游互推活动,以培育乡村特色经济为目标,努力实现全域乡村旅游的开发和升级。〔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总工会、教育局、文旅投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扶持奖励措施
对达到条件的特色农家乐、特色旅游民宿、乡村旅游示范点、乡村旅游重点村、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创建标准详见附件)的扶持奖励办法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实施步骤
(一)确定建设点。各县(市、区)根据资源情况和发展的实际,分别于每年3月底、7月底前分两批确定当年特色农家乐、特色旅游民宿、乡村旅游示范点、乡村旅游重点村、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名单,并将名单上报至市文化旅游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
(二)完成项目的策划或**设计。各拟建设点于每年7月底前完成当年项目策划或**设计,策划或**设计成果得到项目所在地文化旅游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认可后,报市级文化旅游部门、财政部门审核。
(三)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部门根据各项目点的实际,分步抓好实施,各拟建设点要求当年11月底前建设完工。
(四)申报奖励。具备条件的创建单位向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评定验收。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对乡村旅游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旅游与乡村各项工作融合发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责,整合资源向乡村旅游倾斜,明确任务,主动担当,做到乡村旅游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形成发展乡村旅游的强大融合力,促进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大财政支持。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乡村旅游的投入,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资金渠道、性质、用途不变的原则,整合住建、农业、林业、水利、教育、科技、卫健、民政、民族宗教等部门各类资金,加快乡村旅游发展。
(三)加强用地保障。结合国土空间**和村庄**编制工作,合理利用存量土地安排符合乡村旅游自身特点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用地空间,有效统筹存量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等用于乡村旅游发展。进一步抓好《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贵港市本级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用地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贵政办发(2020)23号)的落地实施,重点支持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切实保障乡村旅游发展建设用地。
(四)强化人才支撑。引导支持大中学生利用**、假期到乡村旅游点参加志愿者服务。支持共青团组织引导青年学生将乡村旅游作为创业基地,结合乡村旅游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以及青年志愿者、文化下乡、社会实践等活动,支持工会组织下岗职工到乡村发展乡村旅游,实现再就业,推荐一批热爱旅游、有开拓精神的干部充实到市、县、乡、村旅游管理岗位,主动服务乡村旅游。
(五)强化绩效考核和督促督查。市督查和绩效办牵头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乡村旅游三年行动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及时跟踪问效。强化绩效考评正向激励,将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向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