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楼市又发生了一件影响中心城市老旧小区房子价值的大事。
12月1日,住建部在厦门召开工作会议,宣布我国将在15个城市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试点,以探索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新模式,为推进全国老旧小区改造,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在全国一二三四线城市中,选了15个代表城市,分别是:广州、韶关、柳州、秦皇岛、张家口、许昌、厦门、宜昌、长沙、淄博、呼和浩特、沈阳、鞍山、攀枝花和宁波。
此次会议,住建部部长王蒙徽强调,老旧小区改造试点要着重探索四个方面的体制机制:
一是探索政府统筹组织、社区具体实施、居民全程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是探索居民、市场、政府多方共同筹措资金机制。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采取居民、原产权单位出资、政府补助的方式实施老旧小区改造。
三是探索因地制宜的项目建设管理机制。强化统筹,完善老旧小区改造有关标准规范,建立社区工程师、社区**师等制度,发挥专业人员作用。
四是探索健全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的管理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管理组织,实现老旧小区长效管理。
目前,城市存量土地更新模式大多是政府主导、开发商投资、住户从开发商处获得1:1.1~1:1.3左右面积的房子**,开发商通过多层改高层增加容积率的方式,获得几层~十几层可售房子的红利。
这种情况适用于一般的多层小区。对于本就达到容积率上限的高层老旧小区并不适用,因为容积率已到上限,开发商参与其中无法再通过增加容积率获利,还要以1.1~1.3倍的面积返还给住户,亏本的买卖。
让一些高层老旧小区难以获得更新机会,成为城市发展的一道阻拦。这类房子本身的价值也被大打折扣。
以深圳罗湖区为例,罗湖是深圳*初的建成区,发展空间***迎来瓶颈,这是深圳往西发展的理由之一。现在的罗湖区,几乎没有新的土地可以供应,新建住宅就是靠城市更新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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