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朋网住朋网住朋网住朋网
地图找房预约看房
您的位置: 住朋网>资讯>热点关注> 离婚了一拍两散各生欢喜!可房子归谁?

离婚了一拍两散各生欢喜!可房子归谁?

来源:住朋网贵港站作者:admin2017-11-23 09:05反馈/举报

    婚姻与房子这两个词语已经成为当代社会不可分割的一个话题,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买房与确认房产归属同样重要,但这其中涉及的情况又着实复杂。小编现在从房产属于个人还是夫妻共有这两种类别出发,从3个方面分析婚姻与房子归属的问题。

    婚前:房产归个人所有

    1、婚前自己出全款或者已经还清贷款的房子属个人所有

    结婚前,男方或者是女方单独出资买房,在结婚前全款购房或者是已经还清贷款的,房产都属于个人所有,即使是结婚后才拿到的不动产证,仍然有效,归个人所有。

    2、婚前父母为自己购房属个人所有

    结婚前,一方父母全款为子女购房,不动产证上写的就是子女一个人的名字 ,那么房子就归一方所有。

    如果婚前父母出首付为自己买房,结婚后,无论贷款是否还清,房子仍然属个人所有,但是一旦出现房屋纠纷或者离婚的话,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的部分,房屋所有人就要补偿给另一方,但对方是无权获得房产的。

    婚后:房产归个人所有

    1、父母全款买房,写自己的名字,房子就是自己的

    一般意义上大家认为,结婚前买的房子不一定有对方的份额,但结婚后买的房子一定是双方共有的,其实不然。

    结婚后,如果一方父母出全款为子女购房,指定是给予自己子女的,那么房子就仍归一方所有,而不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2、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购房属个人所有

    如果结婚前没有买房,结婚后,一方用自己婚前的财产全款购房的话,房子就归个人所有。如果是用个人婚前财产贷款买房,房子仍归个人。但是对于贷款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则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出现纠纷时,需要对该部分财产进行分割。

    关于具体怎么判断用的是不是个人婚前财产这个问题,里边的标准确实很多,具体的案例要具体分析。

    3种情况下的房产属双方共有

    1、婚前一方出资,不动产证上的名字写在另一个人名下,属双方共有

    关于房产的出资方和记名方不一致的情况下,又有两种情况。

    比如婚前男方出资,名字写在女方名下,这种情况下视为为了结婚目的而做出的赠与行为,在判断房屋归属的时候,也会根据出资情况来分割。

    另一种情况是,男方父母出资买房,记在女方名下,这种情况下也视为共同房产,除非有特别约定是单独给女方的,视为个人所有,否则,为共同所有。

    2、婚前买房,加对方名字,属双方共有

    婚前一房买房,出于结婚的目的,在不动产证上加入另一方的名字,当然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这也是目前*为普遍的一种房产划分案例了。不管这个房子是全款还是贷款,是自己的钱还是父母的钱,只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只写一人名字,属双方共有

    如果结婚前双方商议共同出资买房,但是不动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的话,这种情况下仍算作夫妻共同资产。

    房产归属的划分是要参考出资方和不动产证上的名字两方面的,只要没有特别的协议约定,都会潜在的认定是共有产权,除非有特别协议,归一方左右。

(免责申明:本文为转载,对于本文内容我们致力于保护原作者版权,转载仅为更好地传播信息,别无他用,文中所使用图片和内容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 请选择意向区域
    • 港北区
    • 港南区
    • 覃塘区
    • 周边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