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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租房新政:自行成交租房人可补办登记备案

来源:北京青年报作者:admin2017-11-02 09:20反馈/举报

    北京租赁住房新政昨日起正式实施,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和服务平台也同步上线运行。平台按照“1+N”的模式建立,“1”是指监管平台;“N”是指服务平台。目前,监管平台一期已经建好,首批服务平台上线四家,更多的服务平台正在筹备建设中。

    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和服务平台昨天开始上线运行,目前已有北京市房地产中介协会、链家、我爱我家、建设银行建立的服务平台同步上线运行。

    各区网签窗口可提供住房租赁登记备案

    平台按“1+N”的模式建立。“1”是指监管平台,由北京市住建委牵头搭建,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数据集成,完成主体认证、房源查验、合同备案等工作;“N”即服务平台,是指市场服务主体建立的住房租赁网络交易平台,通过数据接口与监管平台对接,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等,为百姓提供租赁信息发布、网上签约、登记备案申请、资金监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信用评价等服务。

    目前已有北京市房地产中介协会、链家、我爱我家、建设银行建立的服务平台同步上线运行,北京市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服务窗口也启动了为住房租赁当事人提供住房租赁登记备案服务工作。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租赁平台将分期上线。考虑到监管和服务的实际情况,为配合文件的实施平台,整体分为两阶段开发:边上线边优化,逐步完善。目前,监管平台一期已经建好,首批服务平台上线四家,更多的服务平台正在筹备建设中。

    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正研究制定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建立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和服务平台,不仅是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重要载体。通过监管平**成住房租赁登记备案,各部门根据登记备案信息依法为租赁当事人办理公租房租金补贴、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户口登记和迁移、申请居住登记卡或申领居住证等公共服务事项。

    同时,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加强市区、部门联动,会同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教委等研究起草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做好相关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认真组织基层部门开展住房登记备案操作业务培训,全力确保《通知》顺利落地实施。

    平台通过真实房源等监管规范租赁市场

    北京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陈志认为,租赁住房新政的正式实施,特别是租赁平台的上线是北京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多主体供给和培育、发展租赁市场的重要节点。形成统一的监管平台和服务平台,有利于政府实施统一监管,实现信息数据的共享,可以快速形成主体认证、房源查验、合同备案,优化政务服务、强化监测监管、支撑社会治理。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赵秀池教授表示,该平台操作性强,提高了备案效率,有利于百姓办理居住证、申请积分落户、户口登记迁移、申请住房租金补贴、得到教育等均等化的公共服务。该平台通过真实房源等监管,规范了租赁市场;通过信用租赁等创新,促进了租赁主体之间的竞争,有利于提高租赁服务水平;通过与租赁服务平台的对接,掌握了租赁市场的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了数据支撑。

    解读

    市民租房可享受哪些服务?

    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方便百姓专门设立了接口,供出租、承租方自行上传信息。承租方可在任意的多个服务平台上,查询匹配自己需要的信息内容,强化了房源真实核验、交易的资金监管,从而确保交易安全。还将鼓励各服务提供商陆续提出各种创新服务、特殊服务。比如拟将实现人脸识别、指纹、声纹服务,提高交易房源的真实性、准确性;拟推出信用租房、房屋安全事故保险等服务;承租人在需要享受政府赋权时应及时进行网络登记备案。

    根据规定,已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的,承租人依法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卡或申领居住证、申请积分落户、适龄子女在房屋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公租房家庭申请租金补贴等公共服务事项时,不再提交其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纸质证明材料。

    如何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监管平台与服务平台分开管理,统一信息接口和数据格式,形成大数据。在监管平台的使用管理中,其权利在政府主管部门,监管平台不属任何一家服务提供商,所有个人信息交易记录,政府将建立严格保密制度。除去不能公开的相关信息外,政府将提炼市场数据和分析结果,向社会公开披露。任何个人或服务企业均不能占有和利用*原始的交易信息和交易记录,租赁服务平台则分属于各个服务提供商,各家的服务内容可以互不关联。除按政府要求的上传数据外,政府鼓励创新竞争。政府对于各家的服务平台数据只用于市场信息的收集、发布和动态监管,不会向社会其他第三方提供。

    个人已租赁房屋如何登记备案?

    对于个人租赁房屋登记备案的问题,成为许多市民关心的一个热点。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租赁有效期内的合同都可以备案,自行成交的租赁双方可以到区县服务窗口办理备案,或者到中介协会会员单位设置的便民服务点办理。各区的租赁备案窗口基本上是网签窗口,个别区可能不一样。具体情况正在汇总,市民可以从网上查询或者拨打各区房管部门电话咨询,北京房产中介协会后续将会公布服务点的分布情况。

    北京青年报记者登录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官网了解到,个人租赁房屋登记备案需要填写《北京市住房租赁备案申请表》、《租赁服务平台用户登记表》等,需要填写“房屋坐落、房屋权利证明文件类型、证明文件编号、小区名称”等信息,需要填写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联系方式和身份证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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