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的决定草案,拟将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期限延长1年,至2018年12月31日。为何这项重要改革在试点期限即将结束时延长1年?未来改革又将在哪些重点领域发力?
信号一:
需要更多时间深化积累推进
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被称为农村“三块地”改革,与农民和农村集体的利益密切相关。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相关说明时表示,在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试点解决的问题。
例如,如何更好地协调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农村土地有效利用的关系,如何有效保障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和项目建设效率等,这些问题目前尚未形成十分成熟的解决方案。姜大明说,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和综合效益显化尚需时间。
信号二:
已开展的试点经验值得阶段性总结
——农村土地征收攻破重点难点。在河北定州、内蒙古和林格尔、山东禹城等地区出台了土地征收目录,初步建立了民主协商、风险评估、纠纷调处、后续监管等程序,提高了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完善了被征地农民住房、养老保险等补偿办法。同时,试点地区还积极探索土地增值收益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集体、农民之间的分配机制。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机制更成熟。试点地区在入市主体、入市方式和入市收益分配等方面积累了经验。截至今年9月,全国已有577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总面积1.03万亩,总价款约83亿元。
——宅基地制度改革给农民带来更多红利。在试点地区,改革重点集中在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住房财产权的抵押等方面。各试点地区还积极完善宅基地分配、有偿使用和收益分配等方面的村民自治机制,提高了乡村治理水平。
信号三:
完善立法与农村土地系统性改革将成重点
“三块地”改革未来的重点在哪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副主任陆剑认为,完善立法、构建适应实际需求的法律制度框架,将成为延长期内的重点任务之一。姜大明表示,土地管理法修订工作正在推进,延长试点期限,有利于推动试点地区继续深化改革,为土地管理法修订工作创造一个相对平稳的社会氛围。
在改革层面,专家和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在延长期内,土地制度的三项改革各有侧重:征收制度改革的重点应在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和改革征地补偿方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应处理好土地增值收益在**和集体之间合理分配问题;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关键在于因地制宜,处理好统一立法和区域协同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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