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现将润月·公园项目总平面图**修改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达开路与新华路交汇处西北侧。
二、公示内容:
1、建筑单体布局作优化调整,同时底层架空面积由原105㎡增加为1211㎡作为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及公共活动空间;
2、幼儿园由原来6#楼底层设置改为现8#楼单独设置;
3、地下室由原1层地下室双层机械停车场改为2层地下室普通停车位;
4、停车位配比为1.1车位/100㎡建筑面积,满足**条件1.0车位/100㎡建筑面积;
5、地块北面空间设置机械停车区域;
6、优化小区内部交通组织,实行人车分流。
三、公示地点:(一)项目地块现场;(二)中国贵港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中的城乡**专栏:()(三)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宣传专栏;(四)《贵港日报》。
四、公示期限: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 9月20日。
因项目总平图修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反映至市住建委工程**科(地址:贵港市迎宾大道983号住建委工程**科;邮编:537100;联系电话:0775-4210112;传真:0775-4239812)。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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