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调整批前公示
贵规调〔2017〕11号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现将贵港市通泰·爱丽舍总平面图**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贵港市桂林路与金田路交汇处西北角。
二、公示内容:
1.原保障房南侧中区商业片区改为住宅,改为2栋10层(11#、12#栋)、2栋16+1(13#、14#栋)层住宅,该部分商铺面积减少为2722㎡,新增住宅面积20292㎡;
2.9#、10#楼商业部分由原4层降为2层;
2. 总建筑面积由475184平方米调整为4581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由111630平方米调整为9241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由210397平方米调整为240006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由56433平方米调整为28331平方米,商住部分机动车停车位由原3100个调整为3633个。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其他内容基本不变。
三、公示地点:(一)项目地块现场;(二)中国贵港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中的城乡**专栏:()(三)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宣传专栏;(四)《贵港日报》。
四、公示期限: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3月29日。
因总平图**调整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反映至市住建委工程**科(地址:贵港市迎宾大道883号住建委工程**科;邮编:537100;联系电话:0775-4210112;传真:0775-4239812)。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21日
附件:贵港市通泰·爱丽舍总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