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调整批前公示
贵规调[2016] 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法》第五十条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桂建房(2010)49号]文件的要求,现将贵港市“工人文化宫”项目**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贵港市解放北路与桂林路交汇处西北角。
二、公示内容:
1、增加地上面积约9400㎡,地下室面积增加约6000㎡,容积率由2.16调整为2.87。
2、建筑密度及绿地率分别调整为51%、15%。
3、机动车停车位增加至402个。
三、公示地点:(一)项目地块现场;(二)中国贵港门户网站http://***.cn/news/c60/***;(三)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示栏;(四)贵港日报。
四、公示期限: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
因总平图**调整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反映至市住建委**科,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委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地址:贵港市解放路121号住建委**科;邮编:537100;联系电话:0775-4210112;传真:0775-4239812)。
附件:贵港市“工人文化宫”项目调整前总平面图及调整后总平图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