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法》第五十条及住建部《关于城乡**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第
二条规定,将贵港市园博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园博园**安置区北区)总平图予以调整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江南大道南侧、同济大道东侧
二、公示内容:
1、该项目**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不变。
2、总建筑面积:由原来的422545.47平方米调整为422117.89 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不变,配套用房面积由原来的30805.9平方米调整为30207.64平方米,架空层面积由原来的1400平方米调整为1220.94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由原来的63730.85平方米调整为63482.33平方米。
3、停车位:停车位总数不变,地上停车位由原来1895个调整为2085个;地下停车由原来的1690个调整为1500个。
调整后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三、公示地点:(一)项目现场;(二)中国贵港门户网站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乡**专栏:();(三)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大门口左侧宣传栏;(四)《贵港日报》;
四、公示期限: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9日。
因该项目**建设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反映至市住建委**科(地址:贵港市解放路121号住建委**科;邮编:537100;联系电话:0775-4232366;传真:0775-4239812。)
附件:贵港市园博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园博园**安置区北区)项目总平面图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