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决定自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执行。
住朋网向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贵港市于2016年2月21日起正式统一调整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后,贵港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即为1.50%。也就是说,缴存职工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收益率提高了328%,而上年公积金结转余额的收益率也提高了近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