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是贵港市2014年“三年目标任务行动计划”30个重大项目之一。该项目5月份形象进度为完成工程招标,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划拨决定书,累计完成投资320万元。至5月底,已开工建设14个项目共622套,实际完成投资473万元,按形象进度推进。
5月份,已有市本级公租房项目、桂平市的石龙镇政府项目、大洋镇政府项目、寻旺乡一中项目、大洋镇二中项目、白沙镇一中项目、厚禄一中项目、木乐镇一中项目、罗秀镇一中项目、石咀镇中心小学项目、罗秀镇中心小学项目、南木镇金龙小学项目、江口镇胡村小学项目、江口镇望步小学项目等14个项目622套公共租赁住房开工建设。
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该项目存在的问题有:一是部分项目选址不当。由于相关部门与审批部门沟通对接不够,在项目**选址前没有与国土部门对接,对拟**用地没有先予进行土地预审,因此部分项目选址不当,直接影响项目前期工作的推进。二是相关部门跟踪协调服务不到位。今年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全部利用乡镇中小学、卫生院及乡镇政府院内原有土地建设,在完成土地预审后,组织协调开展地质勘察和设计的同时,办理其他前期审批手续,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式争取时间上的主动权,但各县(市、区)政府及保障办对项目推进情况不及时掌握,对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没有及时协调,项目前期审批耗时过长。三是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不到位。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研、地质勘查及**设计等前期费用需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投入,但这些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均由项目业主单位通过预收保障对象租金的办法解决,而乡镇住房保障对象流动性相对较大,预交租金积极性不高。因此,项目前期费用不足是项目进度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了更好推进项目建设,目前各相关单位将明确部门职责,落实专人,及时协调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提前两个月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的既定目标。各住房保障部门切实加强监督指导,组织各项目建设单位进一步完善新开工项目前期审批,尽快启动工程招投标工作,确保按计划完成新开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