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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港市办理不动产证开具首套房证明问题

来源:贵港市国土资源局作者:admin2016-11-14 10:26反馈/举报

    一、开具首套房证明的办结部门和办结时限。由于贵港市原纸质房产档案没有移交,登记数据还没有整合,首套房证明要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原市住房局)和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分别出具。因此,你要先到市住房保障中心4楼档案室开具首套证明,然后再到国土资源局2楼201室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档案科窗口申请办理。国土资源局出具首套房证明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二、开具首套房证明需要提交的材料。在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开具首套房证明需要提交如下材料:一是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是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三是未满18岁成年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四是市住房保障中心4楼档案室开具的首套证明复印件。

    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档案信息科联系电话:07756787712。

    市住房保障中心4楼档案室开具的首套证明需要提交的材料具体请咨询该中心档案室联系电话:0775-4529669。

    三、开具首套房证明的用途。买房人可以享受契税税率的优惠和银行按揭贷款利率的优惠,具体优惠多少,请咨询税务和银行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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